单位活期存款:
是指客户存入银行后可随时存取或转帐的存款,主要有开户、存入、支取、销户、协定存款约定或取消等功能。
单位定期存款:
是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存款单位一次性存入,约定期限,银行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业务。
单位通知存款:
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是指客户在银行开立了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后,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协定存款期限,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存款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支农
富农
强农
产品定义
“惠农贷”主要用于借款人正常创业资金、经营资金及消费资金的个人类贷款。
适用范围
农户、涉农企业
基本条件
1、县域本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3、借款人必须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4、借款人、担保人无不良贷款、无恶意违约信用记录,或有贷款不良记录但已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5、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额度
根据客户需求、经营规模和提供贷款担保、予以确定相应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
还款方式
一年以内,按月结息、到期还本;一年以上按(月)季结息、按约定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
所需材料
1、借款人提供资料: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纸质表:单位负责人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4、银行流水
5、个人征信报告(及配偶征信)
6、个人贷款面谈记录(银行提供)
7、土地使用证明、村委证明、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和合作社等(视特殊情况而定)
担保人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担保人个人征信报告(及配偶征信)
3、担保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纸质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4、担保人银行流水
注:担保人仅限于公务员、教师、医生、同业或事业单位人员
抵押方式:
1、房产证、土地证
2、评估报告(银行指定评估公司评估)
3、他项证(银行人员陪同客户办理)
4、如质押贷款,需提供质押物
5、农户贷款
扶微
助微
强微
产品定义
“惠微贷”主要解决其经营过程中所需流动资金及必备生产经营设备的企业(或个人)中、短期经营性贷款。
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
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为自然人:
1、经营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且年龄在18(含)周岁或65(含)周岁之间;
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有固定的详细的住所及联系电话;
3、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二、借款人为企业:
1、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经营;
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经营者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额度
按照生产经营和担保能力确定,但原则上小微企业主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小薇企业不超过2000万。
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
还款方式
一年以内,按月结息、到期还本;一年以上按月(季)结息、按约定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
所需材料
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
2、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法人征信
4、公司章程(由工商局调档原件)、机读档案、企业简介、企业征信
5、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审计报告
6、银行流水
7、完税证明(国税、地税)
8、购销合同
9、贷款申请书(银行提供)
10、个人贷款面谈记录(银行提供)
11、进出口批文、进出口许可证
12、企业资质证明(加工、承建、承包、委托等协议)
13、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4、实施项目必须的有权机关的有效批文(环保、土地、项目批准文件等)
企业、公司贷款
如股份制公司出具股东大会决议、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饮食行业,提供卫生许可证
如特种行业,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食品买卖行业,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抵押方式:
房产证、土地证
评估报告(银行指定评估公司评估)
他项证(银行人员陪同客户办理)
如质押贷款,需提供质押物
产品定义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我行为解决出口企业退税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企业提供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贸易融资授信业务。
适用范围
信誉良好,没有非法逃套汇和偷骗税行为,近年内有稳定的出口业绩,财务健全的各类出口企业。
基本条件
1、近3个月有正常出口退税记录(或授信批复中明确允许仅需首笔出账时满足此条件);
2、已在当地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且已在我行开立经国税局确认的唯一出口退税专户并将账户托管给我行;
3、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和真实合规的出口贸易背景,出口产品在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的退税产品范围内且已完成出口报关销售;
4、客户自身、股东及关联企业在海关、外经贸局、税务局、外汇局等政府管理部门,无逃套汇及偷骗税等不良记录,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案件,满足我行对公信贷业务的基本准入要求;
5、对于贸易型出口企业,如主要合作的上游企业并非属于本地生产型企业,应在严格规避骗税风险的条件下谨慎准入;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方式
质押
额度
根据客户需求、贷款金额为退税额度的80%。
期限
最长不超过七个月。
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如税款退回需马上还款。
所需材料
出口退税贷款
1、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申请书;
2、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正式文件;
3、出具《开立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承诺函》;
4、在我行开立企业出口退税专用账户(预留我行印鉴、实行双印鉴管理)、企业基本(或一般结算)账户;
5、真实贸易的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当地税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的出口退税申报表
7、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贸易型出口企业的上游企业性质情况的确认说明;
9、申报表、明细申报表、退税清单、增值税发票
借款人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正、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机构信用代码证
6、公司章程(工商局调档原件)、验资证明、股权证明
7、企业简介、企业征信
8、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法人征信
9、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审计报告
10、银行流水、完税证明(国、地)正副本
11、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进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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